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展现新时代上海律师精神风貌,丰富上海律师业余文艺生活,更好地为律师提供成长平台,帮助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现决定在上海市律师才艺大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组建“上海律师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该艺术团将作为本市律师文化建设的特色载体,通过文艺形式展现律师群体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风采与担当,打造上海律师的文化名片。
现向全市招募本届(与上海律协同届,即第十二届)“上海律师艺术团”团员,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市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及预备会员;
2.热爱文艺,自愿加入艺术团并愿为艺术团的发展作出贡献;
3.在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语言类、戏曲类,或其他种类的艺术领域具有专业特长;
4.执业期间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遵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2025年“首届上海律师才艺大赛”获奖选手,如有意愿入团,可将自己获奖的奖状发送至所属类别的邮箱如 “姓名+2025年首届律师才艺大赛获奖名称及成绩”,经审议无误后可直接成为艺术团首批团员,无须重复报名。
二、 才艺类别
1.声乐类:美声、民族、通俗、合唱等(含独唱/组合);
2.器乐类:键盘、弦乐、管乐、民乐等(含独奏/合奏);
3.舞蹈类:古典舞、现代舞、民族舞、街舞等(含独舞/群舞);
4.语言类:朗诵、主持、相声、小品、脱口秀等;
5.戏曲类:京剧、昆曲、越剧、沪剧等;
6.其他综合才艺类:魔术、杂技等。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才艺表演按要求录制成视频,经所在律所审核后,以律所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将按才艺类别分类设置并接收相应的视频。请各律所务必按才艺类别发送入团申请表(详见附件)与才艺视频至指定邮箱。
视频制作要求:
1. 才艺表演应确保政治方向正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展示上海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出现任何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 视频拍摄要求一镜到底,不可剪辑。
3. 声画须同时录制。
4. 不允许用AI进行创作。
5. 不允许修音及做任何后期处理。
6. 视频中不得出现其他活动或品牌或具商业性质的背景、文字、标识等,不得含有任何商业广告、宣传,不得有违公序良俗,不得含有敏感内容或其他不当内容。
如违反上述要求,取消报名资格。
才艺视频时长建议2~5分钟,3分钟为佳,输出为MP4格式,画面比例为横屏16:9,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保持画面干净、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为保证视频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600MB。
本次招募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7:00,请务必在该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邮件不予受理);
请确保报名表信息完整、律所盖章清晰,视频命名格式为“姓名-才艺类别队-参队演出项目名称”(如“李四-舞蹈队-古典舞《扇舞》”)。
四、入团考评
由第十二届艺术团团长会议对才艺视频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报名者,将安排线上或线下的面试考评,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者,经第十二届艺术团团长会议批准成为上海律师艺术团的团员。
五、报名邮箱:
才艺节目的视频请按才艺类别分别发送至如下邮箱,同时附上律所盖章的入团申请表:
1. 声乐类:lxcysy@163.com
2. 器乐类:lxcyyq@163.com
3. 舞蹈类:lxcywd@163.com
4. 语言类:lxcyyy@163.com
5. 戏曲类:lxcyxq@163.com
6. 其他类(如口技、魔术等)才艺:lxcyqt@163.com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骏杰(上海律协文体与福利委员会干事)
联系邮箱:382399524@qq.com(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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