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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招募“上海律师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5-03-18    阅读:2,513次

各位律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本市律师行业参政议政高质量发展,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能级,形成上海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一顾问”的参政议政新格局,经上海律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报会长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上海律师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现面向全市律师公开招募联谊会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上海律协个人会员,现任或近1年内被聘任为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特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聘任的法律顾问。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六十周岁以下专职律师

3.累计从事法律工作年以上,现任或近1年内被聘任为政府法律顾问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在行政法、公共政策、法律风险评估等领域有突出专长或丰富实践经验,有高级职称或行业影响力者优先;

4.热心参与政府法律工作,有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写作能力,能够积极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政策制定、法规修订提供专业意见;

2.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法律风险排查,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3.定期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培训活动,分享实务经验,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4.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事务,参与突发事件法律应对;

5.针对政府法律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

6.参与本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如调研、座谈会、听证会等,积极反映律师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诉求。

四、工作方式

1.联谊会可定期举办各类参政议政联谊活动,包括研讨会、培训课程、法律沙龙等,以拉近联谊会成员间关系、推进成员间交流与合作;

2.联谊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在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工作中取得良好评价的成员予以表彰;

3.联谊会对外加深与政府部门间沟通联络,对内发布最新的法律资讯和政府法律服务需求;

4.其他相关工作。

五、任期与管理

1.任期与管理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设立在上海律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下,任期4年,与上海律协换届同期,由上海律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负责其组建工作及日常管理

2.考核机制:由上海律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对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进行年度考核,对成员的工作表现、参与度、贡献度等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留任的依据。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联谊会成员情形的,将予以调整退出。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材料:填写《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成员信息表》(附件);提交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证书或通知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uhang@lawyers.org.cn,邮件标题注明“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报名+姓名+律所”;

截止时间:2025年411日。

七、遴选程序

上海律协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形成初审名单,进入面试复审环节面试复审将着重考察面试者的专业能力、实务经验以及沟通协调能力,依据考察结果确定复审名单提交会长会议审议通过。通过名单将在东方律师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晓雯,续航

联系电话:64030000*129/157

附件:“上海律师政府法律顾问联谊会自荐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

                            20253月1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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